關于不再受理第一類醫療器械委托生產備案和醫療器械出口備案的通告
2022年05月13日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經營
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53 號)刪除了“委托生產管理”一章,并不再保留有關出口醫療器械備案的規定,已于2022年5月1 日起施行。按照規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停用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中第一類醫療器械委托生產備案和醫療器械出口備案事項。據此,自通告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第一類醫療器械委托生產備案、醫療器械出口備案等2個事項的申請。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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