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一、背景介紹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深圳市關于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前海合作區、寶安區兩方聯動全面提升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水平,以更大力度推動跨境電商穩規模、優結構、提品質、強生態,打造跨境電商和直播產業集聚區,特制定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寶安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構建跨境電商生態圈賦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新質生產力發展新動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完善電子商務產業生態、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集聚發展、大力發展直播電商產業、夯實電商發展基礎、提升電子商務服務水平、附則共六章三十七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完善電子商務產業生態。根據《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服務深港合作鼓勵總部企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積極引進電子商務總部企業,對在前海合作區、寶安區實際經營的電子商務企業,符合總部企業認定要求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獎勵。支持企業用好雙“15%”稅收優惠,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和境外高端人才稅收補貼。支持電商平臺發展壯大,對電商交易平臺企業每年給予獎勵。支持企業自建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對符合條件的獨立站給予獎勵。
二是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集聚發展。打造跨境電商集聚發展園區,對園區運營主體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租用辦公用房,最高按6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租金支持。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參與國家和廣東省評定,對被認定的產業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參與國家和廣東省評定,對被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類企業發展,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給予獎勵。鼓勵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前海拓展跨境電商業務,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在跨境電商場景中使用數字人民幣。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陽光化申報,規范化運作。培育跨境電商AEO高級認證企業,對在前海合作區內實際經營的高級認證企業(AEO)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寶安區(含前海合作區寶安片區)實際經營且通過認證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獎勵。
三是大力發展直播電商產業。加快建設直播電商基地,對符合條件的基地運營主體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直播電商企業租用前海辦公用房,最高按6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租金支持。支持直播電商企業拓展業務規模。培育直播運營服務商。支持企業委托第三方服務通過直播方式銷售產品,對其產生的傭金給予補貼。鼓勵企業建設直播產品供應鏈選品中心,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和企業分別給予獎勵。根據《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鼓勵企業聘用港澳直播人才,對人才和用人單位給予補貼。支持鼓勵市級以上行業協會、電商企業及MCN機構等在前海舉辦或承辦具有行業影響力的重大活動,按場租的50%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四是夯實電商發展基礎。支持深圳機場提升跨境電商貨物服務能力,鼓勵航空公司拓展跨境電商空運專線,支持深圳機場擴建物流基礎設施,協調民航主管部門持續創新優化跨境電商貨物服務流程。支持建設跨境電商監管場所和機場貨運前置安檢中心。對符合條件的大型跨境電商平臺或企業,支持以關地合作的方式建立前置監管倉,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建設海外公共倉。
五是提升電子商務服務水平。構建惠企服務體系,建立跨境電商總部企業服務專員隊伍。鼓勵前海合作區內金融機構加大對跨境電商企業投資融資、信用貸款、上市掛牌融資等金融支持。鼓勵服務跨境電商的金融改革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基于真實貿易背景通過改革創新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支付服務。推動深圳稅務局在前海優先落實跨境電商稅收支持政策。探索跨境電商陽光化應用場景,在深圳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建設中增加跨境電商陽光化業務板塊。加強專業化人才引育,加大跨境電商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力度,鼓勵培訓機構開設跨境電商培訓班,推動多方聯動開展合作辦學和經驗交流。
六是附則。同時符合本措施及寶安區、前海合作區其他同類支持政策的,不得重復享受。同一年度已享受深圳市同類扶持的,原則上可以與前海政策疊加享受,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措施正式實施后,《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促進商貿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第十三條和第三十七條同步廢止。單一企業主體享受該措施財政支持的,合計支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且獎補金額受當年前海管理局、寶安區政府年度專項資金總規模限制。寶安區(除前海合作區寶安片區外)參照本政策執行,相關扶持資金由寶安區承擔。本措施的操作指南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寶安區政府另行發布,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實施期限為三年。
三、主要亮點
(一)前海和寶安區聯合出臺的首個政策。2021年9月6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合作區范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范圍首次覆蓋寶安片區80平方公里,含新安、西鄉等多個街道,《若干措施》由前海管理局和寶安區共同對跨境電商企業予以扶持。寶安區政府將《若干措施》整個寶安區。
(二)全鏈條穿透式構建跨境電商產業生態。《若干措施》對跨境電商平臺、賣家、支付、物流等各個環節的特點有針對性的予以支持,特別是針對跨境電商存在報關主體與真實賣家脫節、物流企業圍繞政府補貼遷移的現狀,重點對企業設立獨立站、打造品牌等環節進行支持。有利于全面提升前海、寶安區跨境電商企業發展質量,優化產業生態。
(三)著力推動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前海積極發揮跨境電商對高端智能制造業的服務作用,支持企業打造自有品牌,拓展海外市場規模,形成良性循環,提升創新能力,形成一批在細分領域科工貿一體化的冠軍或頭部企業。引導更多研發、制造、貿易等科工貿一體的高科技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銷售,有力增強跨境電商產業對我市經濟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