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讀懂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
2023年11月08日來源:人民日報政策資訊
《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投資者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3年10月31日通過,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全國首部區域性投資者保護立法,是前海投資者權益保護體系的頂層設計,條例對接國際高標準的投資經貿規則,率先落實國務院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的部署,通過運用特區立法權在投資便利、權益保障、優化監督、法治保障等方面制定創新性舉措,將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權益保護體系,增強國內外企業投資前海的信心,對打造前海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標簽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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