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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人繳費人:政府工作報告的這些稅費好消息請查收
- 納稅人繳費人:政府工作報告的這些稅費好消息請查收
2022年03月10日 稅務服務 -
- 2022年,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是否預繳增值稅?
-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是否免征增值稅?
-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1號)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中小微企業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 根據《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2號)規定……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生活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2019年之后一般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 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辦稅指南注意事項(非常實用)
- 納稅人減免稅稅辦理包括以下三類:申報享受稅收減免是指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減免備案或者核準,在辦理納稅申報時直接享受稅收減免。核準類優惠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經依法具有批準權限的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后執行的減免稅。備案類優惠是指具備相應減免稅資質的納...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現就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
2022年03月09日 稅務服務 -
- 查詢到任職受雇信息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并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 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的任職受雇信息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并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沒有將您的任職受雇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在稅務機關的登記狀態為注銷或非正常
2022年03月04日 稅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