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2022年第一批)
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前海規〔2021〕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前海管理局現開展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主體
符合《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第四十三條規定的適用對象。
二、申報時間
自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6月01日。
三、申報程序
(一)遞交材料
申報單位經線上預約,在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務中心7號、9號窗口遞交紙質申報材料。材料經窗口核驗完備性后,移交至前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預約渠道: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小程序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管理局綜合辦公樓e站通服務大廳7號、9號窗口,咨詢電話:0755-36667748、0755-36667927。
(二)審查
前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報前海管理局審定。
(三)公示
審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撥付資金
前海管理局與企業簽訂扶持協議(如需),企業提交銀行賬戶確認函、收款收據、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后,正式撥付資金。
四、其他事項
1.2021年1月1日后新注冊或新遷入的機構,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附件2。
2.2021年1月1日前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細則(試行)》(深前海規〔2019〕1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有關條件的,申報材料及要求詳見附件3。
3.審查過程中如需機構補正材料的,請于3個工作日內補齊。
4.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專項資金申請表
4.企業承諾書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