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啟動!前海夢工場港澳企業優惠補貼申報指南請收好
在夢工場的機構和企業看過來!為支撐港澳企業發展,前海服務集團印發了《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及實施細則》,如何申請?又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及實施細則》申報指南
夢工場園區各機構及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深前服發〔2023〕74號),前海服務集團印發了《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以下簡稱《優惠方案》)《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為做好2023年度夢工場園區優惠補貼申報工作,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受理方式:集中受理。
申請時間: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
申報主體
一、租金補貼類
1.一般性企業
(1)指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合計持有企業注冊登記中股權/股份25%以上比例的企業,若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夢工場園區注冊企業股東,則其在境外企業中持有的登記股權或股份比例經折算后不低于該企業登記股權或股份的25%。持有股權或者股份的港澳青年在該企業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
申請時達到每50平方米租賃面積引入1名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且租賃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其他類型企業參照執行,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且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
2.重點企業
重點企業指在一般性企業基礎上,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
(1)獲得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或資助的;
(2)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深圳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
(3)參加國家、省、粵港澳大灣區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企業組決賽一等獎以上的;參加前海管理局組織的粵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的;
(4)經前海服務集團認定的其他企業。
二、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運營補貼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指與夢工場園區運營方直接簽訂租賃合同的以服務港澳青年為目標的加速器和孵化器。
三、原港澳青年政策創業成本和孵化運營
原港澳青年政策創業成本(僅限租金物業費補貼)和孵化運營,按照《<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執行。
1.港澳青年創辦企業,在前海依法注冊設立,在前海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合法經營,港澳青年團隊成員合計持有企業首次注冊登記中股份25%以上比例,或獲得最新一輪融資后港澳青年團隊成員合計持有企業注冊登記中股份10%以上比例。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前海注冊企業股東,則其持有境外企業的股份比例經折算后直接持有前海企業注冊登記中的股份不低于上述比例。截至2023年8月7日,該企業注冊成立時間應在5年以內,上一年度營業收入應在5000萬元以下。
2.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由港澳地區的高校、港澳特區政府認可的科研院所、在港澳地區依法注冊并實際運營一年以上的企業或青年社團組織等機構,在前海依法注冊設立并在前海有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場地、合法運營且持有注冊登記中股份25%以上比例的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空間(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的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及扶持區間
申報主體須滿足《優惠方案實施細則》各項補貼對應條件,其中原港澳青年政策創業成本(僅限租金物業費補貼)和孵化運營申報主體須滿足《<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條對應條件。
一、《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
扶持區間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第十一條
扶持區間為2022年1月10日-2023年7月21日。
申報材料
依據《優惠方案實施細則》各條款申請各類優惠支持的,需提供基本材料及對應條款所涉及的證明材料,原港澳青年政策創業成本(僅限租金物業費補貼)和孵化運營申報材料按照《<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準備申報材料。具體如下:
一、材料清單
二、材料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的,非空白頁(含封面)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2)申報材料所提掃描件,是指原件彩色掃描件;
(3)涉及外文的,需提供由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中文翻譯件,并同步提交翻譯機構的營業執照。
(4)除上述材料以外,如前海服務集團要求的,申請主體需根據要求提交對應證明材料。
申報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報主體登錄前海助企資金服務平臺(網址:http://qhsk.sz.gov.cn/zqzjpt,如有操作疑問,可進入平臺參閱《用戶手冊》)。由資金申報專區進入港澳青年政策模塊-夢工場產業優惠,線上提交材料。
二、補充材料環節
前海服務集團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申請材料不全的申請予以退回。被退回申請需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齊材料并提交,未在時限內補齊材料的申請視為自動結束并放棄本次申請。
三、受理審核
前海服務集團按照《優惠方案實施細則》及本申報指南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9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結果公示。
四、公示及下達資金使用計劃
審核結果在夢工場園區、前海服務集團官網、前海管理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前海服務集團提出書面異議。前海服務集團應當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異議成立的,對事項進行公示;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異議對象。
五、撥付資金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前海服務集團將要求申報主體所在單位提供請款材料,并在收齊請款材料后進行資金撥付。優惠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申報主體指定賬戶。
六、特殊說明
《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為《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補充性優惠方案,采取就高差額補足原則。
1.申請《優惠方案實施細則》企業租金補貼或運營考核獎勵的,應同時申報《十二條措施》租金補貼或創業載體運營獎勵,差額部分可根據本《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申請補貼;如符合申請《十二條措施》但未申請的,若本《優惠方案實施細則》支持力度大于《十二條措施》支持力度,在扣除《十二條措施》可給予的租金補貼或創業載體運營獎勵之后,根據本《優惠方案實施細則》給予差額補貼。
2.申請《優惠方案實施細則》裝修補貼和重點企業引進獎勵的,無需申請《十二條措施》。
3.申請原港澳青年政策創業成本(僅限租金物業費補貼)和孵化運營的,同一時段內不得再重復申請《優惠方案實施細則》和《十二條措施》。
七、其他事項
1.前海服務集團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代理優惠補貼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機構自主申報。前海服務集團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司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前海服務集團舉報。
2.前海助企資金服務平臺要求的申報材料若與此申報指南不同,以前海助企資金服務平臺要求為準。
3.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4.申報主體通過偽造、編造申報資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獲取優惠補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優惠資格;已經獲取優惠補貼的,對優惠補貼及利息予以追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前海助企資金服務平臺操作問題:13128258080
申報材料問題:18938968639、18938968665
咨詢地址:夢工場中區1號樓204辦公室;夢工場北區C棟1層運營服務中心
附件:
1.2023年度夢工場園區優惠補貼資金申請表
2.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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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服務集團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