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機構是符合減按15%稅收優惠條件的深圳前海企業,請問分支機構是否可以享受?
2022年03月01日來源:深圳市稅務局財稅服務
問:總機構是符合條件的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企業,可以享受減按15%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請問分支機構是否可以享受該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30號規定,對總機構設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合作區內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合作區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合作區內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分支機構所得適用15%稅率。具體征管辦法按照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