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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給員工發放了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應如何進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
-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無論金額多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
2024年08月09日 稅務服務 -
-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2024年08月09日 稅務服務 -
-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息紅利所得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8號)規定:“一、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024年07月12日 財稅服務 -
- 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都可以在3月份累計扣除嗎?
- 納稅人1月上班,但是工資不到5000,沒有扣專項附加扣除,2月離職空閑在家,3月份又找了新工作,工資超過5000可以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這個人1-2月的專項附加扣除都可以扣嗎?都可以在3月份累計扣除嗎?
2024年06月11日 財稅服務 -
- 扣繳義務人按累計預扣法計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數,納稅人能否申請退稅?
- 扣繳義務人按累計預扣法計算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數,納稅人能否申請退稅?按累計預扣法計算的應預扣預繳稅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2024年06月11日 財稅服務 -
- 工資薪金按月預扣預繳的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
- 工資薪金按月預扣預繳的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從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
2024年06月11日 財稅服務 -
- 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
- 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一、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
2024年06月11日 財稅服務 -
-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關于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
- 福田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福田區稅務局:現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徑向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反映。
2024年04月26日 財稅服務 -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近期,為落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有關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印發實施《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13號),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
2024年04月19日 稅務服務 -
-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 日前,深圳市財政局和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聯合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前海合作區財稅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行業行政主管機關的協同,建立聯合工作組,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合力推動前海企...
2024年04月19日 稅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