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
局屬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市局制定了《2022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根據職責分工與市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食品生產組或市局食品生產處聯系。
聯系人:王強、彭嘉文,聯系電話:83070127、83070890。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及省市場監管局、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及《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市局制定2022年深圳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
二、檢查方式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核查,組織對本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方式為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
三、檢查重點
(一)進口冷鏈食品生產企業疫情防控情況。按照深圳市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企業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結合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食品生產安全。檢查重點:企業是否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對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是否實施精準管控,是否落實登記造冊、規范防護并根據我市防控要求完成每周核酸檢測以及是否實現閉環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實重點場所進場掃碼、體溫檢測等措施;是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個人防護培訓;是否健全產品、環境檢測消毒臺賬,對冷庫等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重點工具設備進行清潔消毒,是否能實施進口冷鏈食品內包裝及最小包裝表面消毒等要求。
(二)境外輸入食品生產企業疫情防控情況。按照深圳市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對境外輸入食品生產企業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結合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強化食品生產安全。檢查重點:是否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設置固定場所對境外輸入食品進行裝卸、貯存、拆封等,并加強消毒工作;是否保持重點崗位人員相對固定,并落實人員崗前防護知識教育培訓;作業人員是否做好個人防護;生產場所是否設置可實時監控重點崗位人員作業及個人防護的攝像頭,并實現錄像可查;是否制定境外輸入物品流向臺賬(包括進貨查驗、投料、出廠銷售和流向等記錄)、重點崗位名單及跟蹤重點崗位人員個人健康狀況等要求。
(三)重點檢查企業類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蛋白固體飲料、食鹽、食醋、食品添加劑等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企業;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等類別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屢次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兩超”較為突出的食品生產企業。
(四)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委托生產等情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包裝標識、貯存及交付控制、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要點:食品小作坊生產主體資格、生產場所、設施設備、加工過程控制、人員要求、質量管理、包裝標識、貯存與運輸及其他等情況。
(五)強化企業自查。督促企業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通過“粵商通”APP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
四、檢查安排
年度監督檢查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食品小作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年度日常監督檢查應覆蓋5類發證產品,并將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餐飲具等生產企業及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轄區內獲證企業少于5家的,要組織全覆蓋檢查;獲證企業數5家以上的,應根據監管實際適當增加檢查數量。對實行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生產企業例行檢查全覆蓋。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市局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和省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檢查工作要求,結合全市監管工作實際,開展如下工作:
1.組織各轄區局開展進口冷鏈食品生產企業疫情防控落實情況全覆蓋監督檢查;
2.組織各轄區局開展境外輸入食品生產企業疫情防控落實情況全覆蓋監督檢查;
3.指導各轄區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督促其按照計劃實施檢查;
4.結合省局部署,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類別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及體系檢查;
5.組織各轄區局對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等生產企業實施專項監督檢查。
全年市級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總數不少于60家次,體系檢查總數不少于10家次;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總數不少于10家次;食品小作坊飛行檢查總數不少于15家次。
(二)區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各轄區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開展如下工作:
1.對轄區內進口冷鏈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疫情防控落實情況全覆蓋現場監督檢查,合理安排檢查頻次,確保每月均有現場監督檢查,每家企業全年至少完成5次現場監督檢查;
2.對轄區內境外輸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疫情防控落實情況全覆蓋監督檢查;
3.制定本區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實施情況應及時報告市局;
4.對轄區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實施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不合格企業依法及時逐級上報,并提出撤銷生產許可證建議;
5.根據市局要求,對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點、水產制品、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等生產企業實施專項監督檢查;
6.參與省、市級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市局及各轄區局要重點對抽檢不合格生產單位實施監督檢查與約談,年度抽檢一次不合格的生產企業由轄區局實施約談,年度抽檢二次以上(含兩次)不合格的生產企業由市局實施約談。
(二)各轄區局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的單位進行整改督促,并逐一進行核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檢查中發現或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責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查處。
(三)市局及各轄區局應加強監督檢查信息化建設,記錄、歸集、分析監督檢查信息,加強數據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監督檢查措施,提升智慧監管水平。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各轄區局填報《深圳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報市局食品生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