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和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現將我局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行政復議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局行政復議接待場所已暫時關閉,暫停接待當事人、代理人前往辦理行政復議相關事宜,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人、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郵寄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路38號稅務綜合大樓政策法規處)或者電子郵件方式(szswfysq@mail.shenzhen.chinatax.gov.cn)提交行政復議申請、補正等材料。
二、對于申請人因受疫情管控措施影響無法及時提交行政復議申請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現有的行政復議案件,自2022年3月14日起中止審理。行政復議中止原因消除后,將及時恢復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恢復審理時間將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的,敬請諒解。如有不明事宜,請撥打聯系電話0755-83878729、0755-83878667進行咨詢。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