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材料及辦理流程
申請材料
1.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及技術方案專用表格(在線填寫)
2.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在線填寫)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電子版,復印件1份)
3.公司及人員情況表(在線填寫)
4.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線填寫)
5.股東追溯及其相關證明材料(在線填寫)
(1)申請主體為內資企業:
若股東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證(電子版,復印件1份)
(2)申請主體為外商投資企業:
若股東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證(電子版,復印件1份)
若外方投資者為企業法人,需提交公司登記證(電子版,復印件1份)
若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需提交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證件(電子版,復印件1份)
中外方投資者情況表(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在線填寫)
若外方主要投資者為香港、澳門的,擬按照《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政策,申請WTO未承諾開放的業務或者出資比例突破WTO政策時,應提交香港工貿署頒發的《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澳門亦同(電子版,復印件1份)
外方主要投資者電信業務運營經驗證明材料(電子版,原件1份)
6.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電子版,原件1份)
7.按照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應提交《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部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版,原件1份)
申請材料格式要求:所有申請材料均線上提交,上傳附件小于等于十個圖片的以單個圖片方式上傳(jpg、jpeg、gif),超過十個圖片的請放于word或pdf中上傳,所有圖片均應正向上傳。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5M。
辦理流程
對申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8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對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