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收入應如何計稅?需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2022年03月12日來源:12366納稅服務平臺稅務服務
保險代理人取得傭金收入應如何計稅?需并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營銷員屬于同一類人員。保險代理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舉例:居民個人小李是某保險公司營銷員,2021年1月取得保險營銷傭金收入20600元,該保險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保險公司應代扣小李2021年1月份的個人所得稅多少元?
月收入低于10萬元,免征增值稅,應代扣小李2021年1月份的個人所得稅=[20600×(1-20%)×(1-25%)-5000]×3%=2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