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取得返聘工資和獎金補貼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2022年03月11日來源:12366納稅服務平臺稅務服務
問:離退休人員取得返聘工資和獎金補貼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按照規定辦理年度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