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如何劃分?
2024年12月02日來源:深圳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許可
問: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如何劃分?
答:根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批發銷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或者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主體業態以主要經營項目確定,不可以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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