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辦理與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有什么區別嗎?哪種方式更快些?
2022年03月02日來源:商標局商標
問:自行辦理與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有什么區別嗎?哪種方式更快些?
答:兩種途徑在商標注冊申請審查方面并無差別。其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提交的書件、文件遞交和送達方式稍有差別。
在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自行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
在提交的書件方面,自行辦理的,申請人應按規定提交相關書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還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
在文件遞交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文件遞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標局委托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或知識產權部門設立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文件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通過快遞企業遞交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
在文件送達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商標局的各種文件是送達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文件送達商標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