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申報利潤表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如何填?
2022年03月20日來源:中國會計網財務服務
稅務申報利潤表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如何填?
利潤表中的"本期金額"與"上期金額"到底如何填列,新會計準則頒布以前利潤表的欄目是"本期數"與"本年累計數",而新準則頒布后,《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指出,"利潤表"格式中給出了"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兩欄,但沒有對"本期"和"上期"的所屬期間作出解釋。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關稅務機關要求企業按《指南》給出的"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填報利潤表,但對所屬期間同樣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或規定不一致。"本期金額"有填年初至本月末累計數的,有填本月數的,也有填本季數的;"上期金額"有填上年初至上年同期月未累計數的,有填本年上月數的,有填本年上季數的,也有填上年同月數的。企業按各自理解的期間填報的利潤表各級稅務機關都予以受理,廣大會計人員感到困惑。目前這種困惑局面也可從互聯網上眾多會計人員的提問和不同的答復中得到證明。利潤表"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欄所屬期間的理解和填報不統一,嚴重影響了宏觀統計部門的統計數字質量,扭曲宏觀經濟指標,干擾宏觀經濟決策,所屬期間必須明確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