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餐飲業發展扶持資金申報指南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餐飲業發展管理暫行辦法》(深前海規〔2022〕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前海管理局現開展促進餐飲業發展扶持資金申報工作,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主體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辦公樓宇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含分支機構)或非法人組織。
2022年4月27日起,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第十一條的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舉辦由前海管理局作為指導單位的具有影響力的美食節等各類餐飲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或其授權的執行單位。
二、申報時間
(一)受理方式:分批次受理。
(二)申請時間: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填寫《扶持資金申請表》(附件1)及《承諾書》(附件2),并按申報材料清單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二)申報單位注冊地、實際經營地、稅收繳納地均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
(三)申報單位應遵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與餐飲業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誠信合法經營。
四、申報流程
(一)遞交材料
1.辦理方式:線上預約,線下遞交紙質材料。
2.線上預約渠道:前海e站通服務中心小程序
3.線下遞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前灣一路19號前海管理局e站通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22-23號。
(二)現場核驗
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申報材料后,由前海管理局或其委托機構進行材料初審,初審通過,由前海管理局或其委托機構現場核驗開業情況。
(三)審查
前海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應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前海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親筆簽名,打印署名無效)。前海管理局應當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異議成立的,對事項進行公示,異議不成立的,告知異議人。
(四)公示
審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撥付資金
扶持資金實行預算管理,按年度在前海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預算中安排。通過審核的扶持金額超過當年扶持資金的預算總額的,前海管理局將按適當比例對所有通過審核的扶持金額進行同比例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不成立的,前海管理局依規定撥付相應扶持資金。前海管理局可根據機構資金申請情況,與申報單位簽訂相關扶持協議。
五、申報材料
(一)熟食中心經營機構扶持
1.扶持對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新開業的熟食中心(申報機構為港資機構的,扶持標準提高至1.2倍,最高扶持金額不變)。
2.申報材料清單
注:1.各項材料均應加蓋申請主體公章,多頁的則加蓋騎縫章;2.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以《申報表》為首頁,按材料清單列出的順序整理;3.申請主體同時需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PDF格式);某項材料有多個PDF文檔的,將多個文檔按照先后順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
(二)餐飲經營機構扶持
1.扶持對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新開業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上餐飲經營機構(申報機構為港資機構的,扶持標準提高至1.2倍,最高扶持金額不變)。
2.申報材料清單
注:1.各項材料均應加蓋申請主體公章,多頁的則加蓋騎縫章;2.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以《申報表》為首頁,按材料清單列出的順序整理;3.申請主體同時需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PDF格式);某項材料有多個PDF文檔的,將多個文檔按照先后順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
(三)品牌餐飲經營機構一次性落地獎勵扶持
1.扶持對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內,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新開業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品牌餐飲經營機構。
2.申報材料清單
注:上述種類品牌餐飲經營機構只可擇一申報。1.材料均應加蓋申請主體公章,多頁的則加蓋騎縫章;2.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以《申報表》為首頁,按材料清單列出的順序整理;3.申請主體同時需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PDF格式);某項材料有多個PDF文檔的,將多個文檔按照先后順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
(四)舉辦餐飲文化活動扶持
1.扶持對象:2022年4月27日起,在前海合作區桂灣、前灣和媽灣片區舉辦由前海管理局作為指導單位的具有影響力的美食節等各類餐飲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或其授權的執行單位(申報機構為港資機構的,扶持標準提高至1.2倍,最高扶持金額不變)。
2.申報材料清單
注:1.各項材料均應加蓋申請主體公章,多頁的則加蓋騎縫章;2.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以《申報表》為首頁,按材料清單列出的順序整理;3.申請主體同時需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PDF格式);某項材料有多個PDF文檔的,將多個文檔按照先后順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
六、其他事項
1.扶持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詳見附件。
2.本申報指南未盡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負責解釋。
3.審查過程中如需補正材料的,請于3個工作日內補齊,未按期補齊的,視為自主放棄申報。
4.申報時間結束,前海管理局啟動集中受理工作。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海管理局自集中受理結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5.咨詢電話:0755-36667312、366673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