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支持綜合保稅區紓困補貼申報細則
根據2022年3月29日發布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對承租前海綜合保稅區倉庫的企業,按其實繳的2022年3月倉庫租金給予10%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租入倉庫再轉租的部分、國有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除外。
【支持對象】
前海綜合保稅區倉庫承租企業。
【申報條件】
1.承租前海綜合保稅區倉庫,且未轉租;
2.國有股東持股比例不超過50%;
3.已繳納2022年3月倉庫租金;
4.對申請企業的注冊地、經營地、稅收繳納地無要求。
【申請材料】
注:
1.所有材料簽字蓋章交至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惠企專窗(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夢海大道5073號五層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聯系電話:0755-86558302),須將申報書連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
2.一式三份,A4規格,清單可A3規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錄及頁碼,裝訂成冊,首頁加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3.提交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統一刻錄成光盤1張,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zbqfz@qh.sz.gov.cn,郵件命名為“企業名稱-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電子文檔具體要求為:PDF格式,能夠進行目錄索引,電子文檔名稱格式為:“企業名稱-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電子版與紙質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最終遞交的紙質件為準);
4.對于難以審核認定的事項,根據前海管理局的審核要求與通知,企業另行提交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申報時間】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
【材料遞交聯系電話】
0755-86558302
【業務咨詢電話】
0755-36667732
【其他事項】
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區全面貫徹落實。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其他相關扶持政策有關規定的,采取“擇優不重復”的原則,不得重復申請與享受。本措施中優惠政策與前海合作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可重復享受,最大限度支持企業。
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因違反各級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決定、命令,被執行機構行政處罰的,不得享受本措施扶持。獲得本措施資助的企業存在以不正當手段申請、虛報、冒領扶持資金行為的,由相關責任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