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鼓勵非國有物業免租減租紓困補貼申報細則
【措施】
對2022年2-4月期間,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專業園區等非國有物業業主減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租金的,按實際減免部分15%予以支持,每家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申請主體】
前海合作區內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專業園區等非國有物業業主。
“申請主體”要求注冊地、經營地均在前海合作區,稅收繳納地在前海稅務局。
【專項說明】
“小微企業”,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5號)確定。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提供經批準的登記證明文件即可。
【申報條件】
1.2022年2-4月已減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租金;
2.所持物業為前海合作區范圍內已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房屋用途為辦公和商業。
3.租賃物業原則上為自用。存在轉租、分租的,申請人要承諾減免租金足額優惠及最終承租人。
【申請材料】
注:
1.所有材料簽字蓋章交至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惠企專窗(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夢海大道5073號五層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聯系電話:0755-86558302),須將申報書連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A4規格,清單可A3規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錄及頁碼,裝訂成冊,每份材料首頁加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全套材料首頁加蓋公章及整體加蓋騎縫章)。為提高審核效率,請提交材料時盡量攜帶公章前往。
2.申請主體需提供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掃描發至指定郵箱:fgywymz@qh.sz.gov.cn,郵件命名為“企業名稱-鼓勵非國有物業免租減租”。電子文檔具體要求為:PDF格式,能夠進行目錄索引(電子版與紙質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最終遞交的紙質件為準)。
3.本項目申請材料5《減免租戶清單及金額》模板詳見附件,需一并提供被減免租戶符合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小微企業提供上年度納稅證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
【申報時間】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
【申報時限】
未在申報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相關政策優惠,逾期不再受理。
【業務咨詢電話】
0755-36668163
【其他事項】
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區全面貫徹落實。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其他相關扶持政策有關規定的,采取“擇優不重復”的原則,不得重復申請與享受。本措施中優惠政策與前海合作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可重復享受,最大限度支持企業。
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因違反各級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決定、命令,被執行機構行政處罰的,不得享受本措施扶持。獲得本措施資助的企業存在以不正當手段申請、虛報、冒領扶持資金行為的,由相關責任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