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支持批發零售業、餐飲業紓困補貼申報細則
一、支持批發零售業發展
根據2022年3月29日發布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本措施”),對批發零售業企業租用非前海管理局物業和局屬國企物業的,給予2022年2-4月期間實際支付租金總額20%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20萬元。
(一)申請主體
租用前海合作區范圍內已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房屋用途為辦公和商業且非前海管理局和局屬國企物業的批發零售業企業。申請主體要求注冊地、經營地均在前海合作區,稅收繳納地在前海稅務局。
(二)申報條件
1. 已繳納2022年2-4月租金;
2. 租賃物業原則上為自用。存在轉租、分租的,申請人要承諾減免租金足額惠及最終承租人。
(三)申請材料
注:1.所有材料按要求簽字蓋章,交至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惠企專窗(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夢海大道5073號五層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聯系電話:0755-36667312,36667338),須將申報書連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A4規格,清單可A3規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錄及頁碼,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并發送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至指定郵箱:lsyzc@qh.sz.gov.cn,PDF格式,能夠進行目錄索引,電子文檔名稱格式為:“企業名稱-批發零售業租金補貼事項”(電子版與紙質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最終遞交的紙質件為準)。為提高審核效率,請提交材料時盡量攜帶公章前往。
2.若租賃物業合同由申請主體的總公司簽訂,需一并提供情況說明(注意申請主體及其總公司二者均需加蓋公章)。情況說明內容包括:前述租賃物業合同承租主體和申請主體之間的關系,該租賃物業是否實際提供給申請主體使用,申請主體是否自用,申請主體是否實際負擔租金及相應金額,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四)申報時間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
(五)申報時限
未在申報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相關政策優惠,逾期不再受理。
(六)業務咨詢電話
0755-36667312
0755-36667338
(七)其他事項
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區全面貫徹落實。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其他相關扶持政策有關規定的,采取“擇優不重復”的原則,不得重復申請與享受。本措施中優惠政策與前海合作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可重復享受,最大限度支持企業。
二、支持餐飲業發展
根據2022年3月29日發布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對餐飲業企業租用非前海管理局物業和局屬國企物業的,給予2022年2-4月期間實際支付租金總額20%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20萬元。
(一)申請主體
在前海合作區內租用非前海管理局物業和局屬國企物業的餐飲業企業。申請主體要求注冊地、經營地均在前海合作區,稅收繳納地在前海稅務局。
(二)申報條件
1.已繳納2022年2-4月租金;
2.所租用的物業為前海合作區范圍內已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房屋用途為辦公和商業的物業,且非前海管理局物業和局屬國企物業;
3.租賃物業原則上為自用。存在轉租、分租的,申請人要承諾減免租金足額惠及最終承租人。
(三)申請材料
注:1.所有材料按要求簽字蓋章,交至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惠企專窗(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夢海大道5073號五層前海國際人才港防疫助企窗口,聯系電話:0755-36667312,36667338),須將申報書連同上述附件打印完整材料(一式三份,A4規格,清單可A3規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錄及頁碼,裝訂成冊,加蓋騎縫章)。并發送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順序一致的電子文檔至指定郵箱:cyyzc@qh.sz.gov.cn,PDF格式,能夠進行目錄索引,電子文檔名稱格式為:“企業名稱-餐飲業租金補貼事項”(電子版與紙質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最終遞交的紙質件為準)。為提高審核效率,請提交材料時盡量攜帶公章前往。
2.若租賃物業合同由申請主體的總公司簽訂,需一并提供情況說明(注意申請主體及其總公司二者均需加蓋公章)。情況說明內容包括:前述租賃物業合同承租主體和申請主體之間的關系,該租賃物業是否實際提供給申請主體使用,申請主體是否自用,申請主體是否實際負擔租金及相應金額,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四)申報時間
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0日
(五)申報時限
未在申報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相關政策優惠,逾期不再受理。
(六)業務咨詢電話
0755-36667312
0755-36667338
(七)其他事項
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前海合作區全面貫徹落實。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其他相關扶持政策有關規定的,采取“擇優不重復”的原則,不得重復申請與享受。本措施中優惠政策與前海合作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可重復享受,最大限度支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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