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印發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創新打造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
4月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對《辦法》進行解讀。《辦法》的創新亮點體現在:建立健全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制度體系,制定適用全省范圍電子印章的管理辦法,創新打造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
《辦法》明確,按照統一電子印章標準規范,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統籌建設全省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等的電子印章系統提供統一服務,由省公安廳負責本省范圍內社會組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及其他組織電子印章的規范管理,推動實現電子印章的互信互認,減少重復投資。
在創新打造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方面,《辦法》明確,由政府部門統籌規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社會力量按照國家、省有關標準規范建立電子印章系統,采用市場化原則為本省社會組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提供電子印章服務,創新解決全省超1500萬各類市場主體電子印章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市按國家、省有關標準規范建設電子印章系統,為本行政區域的社會組織、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免費制發電子印章;制發的電子印章按規范向公安機關備案,確保電子印章唯一性和合規性,保障企業群眾權益。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辦法》的出臺背景:2019年4月,《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令第716號)公布,明確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同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在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啟動電子印章應用工作,并在廣東試點。根據工作安排,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認真組織各地各部門開展電子印章試點工作。目前,電子印章已在全省廣泛應用,累計制發政府部門電子印章超6萬枚,提供簽章服務超15億次,有力支撐了公文辦理、證照簽發、企業開辦、不動產交易、投資審核、高校畢業生報到等一批高頻場景的全程網辦。電子印章是基于可信密碼技術生成身份標識,以電子數據圖形表現的印章,并不是實物印章的電子復印件或電子掃描件。相比實物印章,加蓋電子印章可以有效實現電子證照和電子文件防偽造、防篡改,大幅提升政府部門行政效率和群眾企業辦事效率,對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強調,電子印章是數字化發展的重要支撐,規范和加強電子印章管理勢在必行。本《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建立健全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體系,對規范電子印章管理,加快推進電子印章應用,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將發揮更強的支撐作用。一方面公職人員在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時使用電子印章代替實物印章,實現秒級蓋章,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文件可以跨部門互認,減少繁重的紙質版檔案整理歸檔,節約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進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基層政務服務便利性;另一方面企業、群眾在手機上或電腦上提交加蓋電子印章的政務服務辦理材料,無需提供紙質蓋章材料,可減少在政務服務大廳辦事窗口來回跑動次數,有效降低企業、群眾辦事成本,提升辦事效率,增強獲得感。《辦法》還有助于進一步拓展電子印章使用范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進電子印章在商事登記、看病就醫、房產交易等方面的應用,鼓勵引導在金融服務、電子合同簽署等場景加強電子印章應用,為電子印章的跨行業、跨區域、跨層級的應用構建了良好的制度機制。
(原標題《廣東印發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創新打造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
(作者:深圳特區報駐穗記者 劉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