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首次發布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深圳有這4宗案例入選
4月26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評定25宗案件為2021年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其中商標、專利侵權案例各10宗,其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案例5宗。記者梳理發現,深圳有4宗案例入選,其中專利侵權案例體現出行政執法效率高、行政執法處理方式靈活多樣的特點。
2021年,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首次組織開展了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評選工作。經過21個地級以上市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積極推薦、處室遴選、行業專家評分、綜合評定等環節最終評選出這一結果。
在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關永紅看來,這25宗案例保護的知識產權涵蓋了商標、專利、地理標志、奧林匹克標志、特殊標志等多種知識產權類型,案情普遍比較復雜,侵權假冒及違法行為多樣,涉案標的較高,取證與定性難度較大,處罰處理效果良好,真正體現了廣東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隊伍在證據收集固定、侵權判定、處罰力度把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必將對今后廣東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的依法查處、高質量查處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
記者梳理發現,深圳在商標、專利侵權方面各有2宗案例入選,具體包括: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查處侵犯ORAL-B注冊商標專用權行政處罰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查處侵犯“PRADA”等注冊商標專用權行政處罰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處理“洗澡椅”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智能門鎖”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
廣東專利代理協會副會長曾旻輝表示,10宗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專利侵權典型案例從立案到作出裁決一般均在3個月內完成。其中,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處理“洗澡椅”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建立的先行禁令制度,立案當天即發布全國首例《知識產權行政禁令決定書》,開創知識產權“快保護”新模式,充分體現了行政執法效率高的特點。
“同時,深圳這一案例還引入了專業第三方分別做了侵權判定意見和司法鑒定意見,保證了行政裁決的權威性,能夠體現行政執法處理方式靈活多樣的特性。”曾旻輝說。
深圳商標侵權典型案例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查處侵犯ORAL-B注冊商標專用權行政處罰案
案情簡介:第13908832號、第13723218號、第13723219號ORAL-B注冊商標(含三維標志和指定顏色)核定使用商品均為(第21類)“牙刷”,標志為產品本身的形狀,屬于指定顏色的立體商標。現商標專用權人是美國吉列有限責任公司,專用權期限分別至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20日、2025年4月20日。2021年4月8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查明,當事人主要從事電動牙刷頭產品的植毛加工、組裝和銷售。至案發時止,當事人已生產涉嫌侵犯上述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動牙刷頭一批,貨值21.23萬元。該三款涉嫌侵權商品與上述注冊商標屬于同一種產品,且二者的商標標志整體形狀規格、顏色排列布局基本一致,均包含有相近似的三維標志,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2021年6月24日,辦案部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所指的商標侵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停止商標侵權行為,作出沒收涉案的侵權商品和罰款21.23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查處侵犯“PRADA”等注冊商標專用權行政處罰案
案情簡介:第11645347號“PRADA”注冊商標是普拉達有限公司在第25類衣服等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4年3月27日。第1263052號“PRADA”注冊商標是普雷菲兒股份公司在第18類皮革等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9年4月13日。第619345號“CHANEL”注冊商標是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在第14類珠寶鐘表等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2年11月19日。第G920691號“ALEXANDER WANG”注冊商標是AW許可有限公司在第18、25類商品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期限至2027年4月3日。2021年3月31日,根據舉報線索,辦案部門聯合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對當事人深圳市龍崗區某服裝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通過網絡直播平臺銷售涉嫌侵犯“PRADA”“CHANEL”“ALEXANDER WANG”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衣服、手袋、項鏈一批,涉案貨值達30萬元。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辦案部門于2021年4月6日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深圳專利侵權典型案例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處理“洗澡椅”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
案情簡介:請求人為摩西博德曼(MOSHE BODMAN),于2017年3月29日獲得名稱為“洗澡椅”的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ZL201630533112.3)。該專利權在請求人提起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時合法有效。其委托廣州一家律師事務所于2021年6月18日代為提交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反映某公司涉嫌侵犯了其外觀專利權,要求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侵權產品,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等。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立案,并發布全國首例《知識產權行政禁令決定書》。
經審理查明,被請求人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1688平臺網店銷售的涉案產品為洗澡椅,與被控侵權商品同為洗澡椅,屬于相同種類商品;經對比,被控侵權產品同涉案專利在部件形狀、組合方式、整體外觀等方面近似,存在的部分差異屬于局部細微差異,對一般消費者而言,該差異對視覺效果無顯著影響。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的原則,被控侵權產品構成與涉案外觀設計相似的設計,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針對本案委托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出具了專利侵權判定咨詢意見。2021年7月15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作出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書,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產品。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智能門鎖”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
案情簡介:請求人是專利號ZL201930260283.7,名稱為“智能門鎖”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人,該專利權在請求人提起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時合法有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4日受理請求人對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經查,涉案專利名稱為智能門鎖,被控侵權產品為智能門鎖,屬于相同種類產品。經比對,被控侵權產品主要采用了與涉案專利設計立體圖相同的整體分段式結構、分段式結構之間的比例關系、相似的門把手等主要設計特征,不同點相對于相同點而言,屬于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察覺到的局部的細微差異,對外觀設計的整體視覺效果沒有產生顯著的影響。因此,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原則,被控侵權產品涉嫌落入涉案專利保護范圍。
2021年2月1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裁決:(1)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C7型號智能門鎖產品的行為;(2)責令被請求人銷毀專利侵權產品以及生產侵權產品的專業零件、工具、模具設備等物品。
(原標題《廣東首次發布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深圳有這4宗案例入選》)
(作者:深圳特區報駐穗記者 李竹 通訊員 粵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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