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 深圳特區報記者 解樹森
通訊員 肖 波
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從白皮書中可以看出,深圳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質效,推動深圳打造知識產權保護標桿城市。
司法保障創新驅動
2021年,深圳法院妥善審理涉及通信、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一批高新技術案件,加大對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激勵科技創新,促進技術產業升級。加強對“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以及新興產業、重點領域和前沿領域技術成果的司法保護。
據統計,全市法院2021年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3745件,審結24941件,結收案比達到105.04%。其中,深圳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呈現技術類案件多、涉及領域新、法律問題前沿、市場影響大等特點。全年新收專利、計算機軟件、壟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案件4266件,審結5104件。
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得到維護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記者注意到,2021年全市法院在反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秩序、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做了較大努力。新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正當競爭案件497件,審結514件,同比分別增長21.8%,49.2%。
白皮書顯示,此類案件存在如下特點:
經營者利用爬蟲等技術手段影響用戶選擇實施流量劫持、不當干擾、惡意不兼容等妨礙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
經營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APP或小程序名稱、網店裝潢、具備一定知名度并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游戲角色、裝備場景、表情包等元素,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經營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商業詆毀;
經營者以不正當手段虛增網站訪問量、視頻播放量、網店瀏覽量、商品成交量等各類數據指標的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
記者了解到,深圳法院在反不正當競爭案件中統一裁判標準,同時為企業合規經營提供更加明確的規范與指引,為高質量發展賦能增力。
“三合一”審理機制保護能力更強
在全國疫情防控緊張時期,被告人劉某某將“穩健醫療”注冊商標用于不符合細菌過濾效率標準的口罩并銷售,危害社會公眾健康,嚴重影響疫情防控。2021年,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劉某某假冒注冊商標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是全國首例知識產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法庭對被告人予以刑事制裁的同時,判決其承擔相應民事侵權賠償責任,通過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同時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予以懲處,具有較強的司法引導和教育示范意義,被評為廣東省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這一案例,是深圳法院全面實行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合一”審理機制改革的真實寫照。統一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裁判尺度,大力推動了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標準統一、程序有機銜接。2021年,全市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28件,審結案件354件,新收知識產權行政案件18件,審結10件。
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日趨成熟
白皮書顯示,深圳構建的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已日趨成熟。
2021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于推廣借鑒深圳經濟特區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的通知,對深圳明確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懲罰性賠償的違法經營額計算、率先界定證據妨礙排除規則的適用標準破解知識產權侵權舉證難,以及實施司法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準確查明認定技術事實,創新知識產權“速裁+快審+精審”三梯次審判工作模式等經驗向全國推廣。
自制定出臺全國首個懲罰性賠償指引以來,深圳法院在司法實踐中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累計判賠金額近1.25億元。深圳知識產權法庭審結的小米科技公司訴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通過準確查明認定電子商務銷售的侵權獲利,判賠金額高達3000萬元,傳遞了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強烈信號。
從諸多典型案例中不難發現,深圳法院在司法實踐中真正以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為導向,明確侵權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規則,對符合適用條件的案件,堅決實施懲罰性賠償,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
手機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