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構建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作為全國首個國家創新型城市和首批知識產權示范城市,深圳全力構建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率先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10多宗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中,判賠金額累計超9000萬元。這是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昨天召開的《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執法檢查組第一次會議獲悉的。
據介紹,多年來深圳知識產權創造水平不斷提升。去年全市專利授權量27.92萬件、商標注冊量46.44萬件,均居全國首位。PCT國際專利申請量1.74萬件,占全國25.5%,連續18年領跑全國。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112.8件,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倍。
如何將“知產”變“資產”?深圳率先探索開展專利質押、專利保險試點示范工作,首創“國資主導、政府補貼、市場參與、企業獲益”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引金融活水澆灌創新苗圃。去年,我市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31單,發行金額近70億元,居全國首位;專利質押金額114.7億元,同比增長18.6%,居全國城市第二。
賠償低一直是困擾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難題,經常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情況。2020年,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6種知識產權侵權情形可從重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以特區立法的形式,在深圳建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在此基礎上,深圳中院針對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中賠償標準不明確、懲戒震懾力度不足等瓶頸問題,出臺《關于知識產權民事侵權糾紛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指導意見》。這是全國首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指導文件,創新性地細化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具體操作規則,為司法實踐適用懲罰性賠償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使懲罰性賠償制度得以在深圳率先落地。
去年全市兩級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案件19507件。為破解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的難題,我市探索建立證據披露、證據妨礙排除和優勢證據規則,明確不同訴訟程序中證據相互采信、司法鑒定效力和證明問題,減輕當事人舉證負擔。我市還建立了“速裁+快審+精審”三梯次審判機制,發布全國首例知識產權行政禁令,不斷完善“快保護”機制,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周期由原來的至少半年縮短至現在最快兩個半月。
知識產權案件涉及大量的專業術語,很多專利技術還處在尖端前沿,高度專業化的技術事實查明,給辦案人員帶來很大困難。作為一項創新之舉,我市建立了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技術調查官制度,引入專業技術人才。去年,技術調查官共參與案件次數190余次,出具初步比對意見書48份,外出保全取證20余次,大大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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