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深信用建統辦〔2022〕2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2年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發揮信用建設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部署作用,積極培育信用產業和信用亮點工程,結合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及我市實際,現制定2022年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信用基礎支撐,構建統一的社會信用平臺
1.深化信用數據治理。提高公共信用信息數據質量,加強對“雙公示"數據的校驗、審核、反饋和跟蹤,每月開展“雙公示”數據通報,推動各區各部門切實提高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雙公示”信息)工作合規度,實現全市“雙公示”數據零瞞報,數據合格率、及時率保持全省前列。
2.深入推進信用信息歸集。落實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及廣東省的統一要求,結合深圳實際,編制出臺《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2022年)》,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更新機制,全量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健全完善企業、個人、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主題庫。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要求,逐步將市場主體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登記、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信息納入共享范圍。推動建立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重點行業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
3.推進信用數據共享開放。依法依規開展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開公示工作,加大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對各類主體的開放力度。依托省、市兩級政務大數據中心,構建形成標準統一、管理協同、安全可靠的行政執法綜合數據體系,實現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6類行政執法綜合數據的統一歸集共享,解決基層重復錄入、多頭填報數據等問題。破產信用信息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深圳個人破產案件信息網、深圳信用網、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公開平臺等多平臺共享公開公示。
4.優化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市級和各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水平,積極配合推動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一體化建設。應用區塊鏈技術完善省市數據對賬機制。推進通過省信用平臺實現與國家層面“總對總”數據回流共享,提升信用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數據管理制度和數據標準;設置合理數據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構建網絡可信身份服務生態環境。
5.提升市公共信用中心基礎服務能力。加快推動新版信用網站、信用數據監測平臺上線運行,優化“雙公示”數據歸集治理、信息公示、信用接口、信用核查、信用報告、信用修復等基礎服務。建立綜合信用評價基礎指標體系,計算全市企業綜合評價結果,并試點應用。加強信用網與“i深圳”APP對接,拓展政務信用服務專區,為信用主體提供精準、便捷、高效的定制化信用服務。
二、強化信用法制保障,打造穩慎適度的規范化長效機制
6.加快推進信用制度和標準建設。用好特區立法權,加快推進出臺《深圳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加強社會信用領域標準化工作,完善深圳市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配置。推進深圳市信用地方標準的建設,組織發布《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規范》,幵展信用領域標準化研究,積極探索在信用評價、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應用、信用服務業發展、跨境信用合作等重點領域制定前沿標準。
7.構建失信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廣東省關于信用領域突出問題治理的有關要求,印發《深圳市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年)》。針對失信問題集中高發的行業和地區開展監測分析,加強失信問題預警處置,全面核實并治理我市信用領域突出問題。深入分析各行業產生失信問題原因,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落實《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清理整治征信市場亂象,保護征信信息主體合法權益,開展征信修復專項治理,維護征信市場秩序。
8.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落實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組織制定各領域的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和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淸單,依法依規開展信用獎懲工作。持續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泛化監測,組織對全市已出臺的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措施進行清理規范。推動獎懲系統對接,將信用獎懲措施應用于行政許可、評優表彰、資助獎勵審批等業務辦理環節。
9.強化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申訴和處理制度,對市場主體提出異議的信息,在規定時限內核實并反饋結果,經核實有誤的信息及時予以更正或撤銷。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完善本領域信用修復機制,依法依規開展信用修復工作,鞏固提升我市信用修復“一口受理、一次辦成”改革成效,實現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息推送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信用修復結果公布同步進行。加大行政復議案件信息歸集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復議涉“雙公示”信息動態標注工作機制。
10.深化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落實中央有關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的部署,針對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誠信熱點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失信突出問題,深化金融、電信等多領域的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大誠信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誠信理念、弘揚誠信文化、褒揚誠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深入開展市場主體信用承諾、誠信經營、放心消費等主題實踐活動,依托重要節點開展誠信教育活動,培育誠信示范街道、誠信示范社區和誠信示范單位。
三、組織開展行業信用監管,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
11.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和知識產權信用建設。進一步完善科研誠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科研誠信承諾制,加強對科研活動全過程誠信審核,依法依規處理科研失信行為。依法查處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打擊論文買賣“黑色產業鏈”。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體制,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信用評價。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凈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
12.推進質量和品牌信用建設。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方面誠信要求。推動企業將守法誠信要求落實到生產經營各環節,加強中華老字號和地理標志保護,培育一大批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標桿企業。
13.完善社會保障領域信用制度。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建立慈善組織活動異常名錄,防治詐捐、騙捐,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依法懲戒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4.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信用監管。以消防安全信用等級為依據,依托省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平臺、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平臺,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運用大數據主動發現和識別違法違規線索,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實施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15.健全生態環保信用制度。強化環境保護領域信用評價結果共享運用,推動相關企事業單位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探索建立依據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實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制。聚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加強登記、交易、結算、核查等環節信用監管。
16.強化稅務信用管理。推動應用信用數據,形成征管、風控、納服、稅政聯動的信用治理體系,推動誠信納稅意識的普及。全面提升企業信用意識,豐富和改進納稅信用信息查詢功能,幫助企業精準掌握自身信用狀況。深入推進“銀稅互動”工作,擴大企業受惠范圍。探索納稅信用救濟制度,針對性地解決納稅人對納稅信用管理反映集中、意見較大的懲戒措施適用方面“過罰不相當”的問題。
17.創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構建以企業信用為主線,將信用管理要求嵌入屬地海關企管、檢驗檢疫、稽核查等后續監管業務線條和作業流程中,推進評信成果與其他監管手段的深度融合,深入推進通關一體化各環節差別化管理措施,實現由企及物。探索“以企育企”信用培育新方法,樹立高級認證企業的標桿企業,發揮誠信示范引領效應。高質量推進海關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差別化監管措施落實,提升高級認證企業“獲得感”。
18.利用信用手段加強非稅收入追繳。發揮信用在創新財政監管機制、提高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依法依規將非稅收入相關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研究有效破解非稅收入追繳難問題。
19.加強合同履約和承諾踐諾信用監管。加強對合同履約特別是政府合同、煤電天然氣中長期合同履約情況的信用監管。除國家規定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以外,在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依托市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加強信用承諾信息及信用承諾履約踐諾情況信息的記錄、歸集和共享,實現信用承諾的標準化、自動化和閉環管理。
20.全覆蓋推進重點領域信用監管。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326號)要求,在生態環境、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科研、稅務、金融、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知識產權、消防安全、醫療衛生、文化旅游、住房保障、勞動就業、養老托育、家政服務、招標投標、信用服務、社會組織管理以及會計、能源、糧食等重點領域幵展信用監管,推動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行業監管機制。深入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在各項監管工作中的應用,推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建立完善重點行業領域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推動建立全市信用風險分級分類數據共享應用平臺,實現全市各委辦局的分級分類評價結果信息互通共用,充分運用評價結果提升各行業監管效能。
21.推廣信用報告應用。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領域核查主體信用記錄,應用公共信用報告,推進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在企業招聘、商務活動等領域的應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分類標準,落實《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標準(2021年版)》的報告標準和格式,加強公共信用報告應用反饋信息的采集和歸集,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推進信用服務創新,助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
22.推動完善深圳信用(征信)服務平臺。加快推進重點數據歸集工作,圍繞金融服務領域研發相關信用風控產品或服務,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探索平臺在公共服務、社會治理領域的應用場景,進一步發揮平臺公益屬性。
23.創新信用融資服務和產品。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廣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數據開發利用的“信易貸”模式,推動本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融入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鼓勵銀行創新服務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三農”、生態環保、外貿等專項領域信貸產品,發展訂單、倉單、保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
24.拓展深圳市“信用+”服務范圍。在醫療、養老、家政、旅游、購物等領域實施“信用+”工程。積極引導各類專業機構按照市場規則開展“信易租”、“信易保”等服務,不斷豐富“信用+”社會化場景。
25.加強信用服務業的培育。組織開展全市信用服務機構的調研和統計,建立全市重點信用服務機構名錄。加強市信用專業人才庫的建設和運營。建立信用經濟產業園,引導信用服務業聚集,探索虛實結合的信用產業服務模式。
26.充分發揮信用協會力量。繼續深化深圳信用促進會在支持信用服務業發展、搭建政企橋梁等方面的作用,開展政務誠信評價,支持行業商協會建立行業信用檔案和評價團體標準,引導深港征信機構合作,促進香港信用機構參與大灣區融合發展。
27.推動信用試點示范工作。支持前海創建全國信用經濟試驗區、開展省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打造全國一流的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新高地,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充分發揮全國信用建設示范城市引領作用,總結推廣我市經驗做法,支持具備條件的各區積極創建信用示范區。
28.創新推進跨區域信用合作。支持前海率先與廣州開展區域信用服務市場共建。率先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跨境征信試點,積極支持推動專業信用服務機構開展跨境信用合作,爭取打造與國際規則銜接的信用服務市場。舉辦大灣區信用高峰論壇,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信用品牌論壇。支持羅湖區開展深港社會信用跨境應用試點,形成深港社會信用應用試點方案和配套制度。
29.支持各區信用亮點工程。前海開展信用助力法院送必達、執必果專項工作,提升托管企業法律文書送達效率;福田區構建信用服務企業新模式,打造企業信用評價管理積分體系—“信福分”;鹽田區打造中英街誠信街區典范,探索建立具有中英街深港融合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合作機制;南山區打造政務誠信試點區,試點高層次人才評價體系改革,促進“信用+人才評價”應用;寶安區聯合前海探索信用共建共享,推進“信用+基層社會治理”,探索社區信用管理;龍崗區推進警監政跨部門大數據歸集應用,探索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新模式;坪山區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場景應用,推進“信用+執法監管”、信用合規等工作;光明區建設科學城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中心和信用服務中心,推動開展知識產權信易貸試點;大鵬新區依托山海資源開展“信易游”,推動新區全域旅游品質提升。
30.建立政務誠信機制。加大推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力度,依法懲治虛假訴訟。建立健全政務誠信信用信息的共享機制,定期梳理涉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失信被執行信息,依法依規將有關數據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管理系統,并在深圳信用網政務誠信專欄予以公開。研究建立政務誠信建設第三方監測評價機制,定期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活動,將危害群眾利益和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不斷提升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各主管部門梳理“因政策變動、規劃調整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具體情形,研究制定企業合法權益受損評估與補償救濟協商辦法,明確政府違約應承擔的責任、補償救濟的標準及程序等,形成管理清單。完善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依法依規支持企業合理訴求,建立健全監督問責機制,推動政府部門履行補償救濟責任。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信用辦做好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統籌、組織和推動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好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進一步健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小組組織架構。各成員單位要從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深圳高質量發展的高度進一步認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理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加強組織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工作落實。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各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確保職責任務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專人,確保各項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信用辦將會同市有關部門不斷優化“城市信用建設”政府績效考核指標,加大信用數據質量及信用基礎設施建設的考核權重,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并結合國家、省的有關工作部署,對各成員單位落實年度工作要點和城市信用監測任務等情況進行通報。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各部門要及時報送本部門、本領域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動態類信息、制度類信息、誠信示范典型類信息、經驗及特色創新類信息及其他信息,并在深圳信用網發布。各成員單位要積極研究解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并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有效的經驗及較好的建議及時反饋至市信用辦。